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纲要》)和国务院国资委贯彻落实《实施纲要》的具体意见(以下简称《具体意见》),建立健全与院改革发展规划相适应的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(以下简称“惩防体系”),制定如下实施办法。
一、构建惩防体系总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落实科学发展观,围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,实现院(集团)健康快速发展的中心任务;坚持从严治党和依法经营、规范管理,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;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,加强科研生产经营基础管理,深化源头治本,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,为院(集团)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证,创造廉洁和谐健康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。
(二)工作原则
1、坚持构建惩防体系与院改革发展同步推进。把构建惩防体系纳入院战略发展规划,与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相适应,与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建设相融合。
2、坚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一体化运作。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抓好教育、制度、监督、改革、惩处五个方面工作的要求,把握各项工作的辩证关系,统筹兼顾,整体推进。
3、坚持各职能管理部门齐抓共管、合力运行。在党政统一领导下,充分发挥各部